关于推广实施《市直机关党支部“5433”工作法(试行)》的通知
时间:2017-10-13 11:06 浏览量:

泉委工〔2017〕综28

 关于推广实施《市直机关党支部“5433”工作法(试行)》的通知

市直各系统党委,直属机关党委(总支、支部),驻泉省、部属单位党委:

   为树立大抓基层、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市直机关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在学习借鉴中央国家机关“一二三四”机关支部工作法、省直机关党支部七项基本工作法和市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党支部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立足于市直机关的特点和实际,总结、提炼了《市直机关党支部“5433”工作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实施中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市直机关党工委组织部反馈。

 

中共泉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428

 

抄 送:市委党建办、组织部

中共泉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428日印发

 

 

市直机关党支部“5433”工作法(试行)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市直机关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根据全省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及市直机关“五好”党支部建设实际,提炼形成市直机关党支部“5433”工作法,进一步推动市直机关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更好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围绕“五个好”目标

   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围绕“五个好”建设目标(即领导班子、党员队伍、工作机制、工作业绩好和群众反映好),确定一定时期既具有挑战性又具有可及性的总体建设目标,并据此按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制定明确的个体目标。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努力完成《中国共产党章》规定的八项基本任务,扎实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机关基层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真正把党组织的形象树起来,成为激浊扬清的战斗堡垒;把党员的标准立起来,成为扶正祛邪的先锋战士;把机关党建的品牌和自信亮出来,成为管党治党的示范工程。

2、聚焦“四项职能任务”

   机关基层党支部要聚焦“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和“协助和监督”两大根本职能来谋划、部署和推进机关党建工作。一要聚焦“协助”职能。要致力于克服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现象,坚持“业务工作部署到哪里,党建工作就服务延伸到哪里”,从业务工作中暴露出来的党员干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执行能力问题入手,设计工作抓手、平台和载体,抓实党建工作。同时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群众,支持、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二要聚焦“监督”职能。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监督内容和方法,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了解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并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支持党员行使监督权利三要聚焦“引领”任务。要强化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注重政治引领,听党话、跟党走,完成《中国共产党章程》赋予的基本任务,切实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引导教育党员和群众,杜绝把基层党组织混同于一般社团组织的现象,充分发挥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作用。四要聚焦“服务”任务。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强化服务理念,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重点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搞好服务,做到在强化服务中建设一流机关、打造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更好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在服务中体现党的政治优势,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感召力。

3、实施“三大项目工程”

   市直机关党支部要按照市委《关于实施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的意见》(泉委发【2015】20号)要求,把抓经济工作的理念和项目化管理的手段植入基层党建工作,逐步探索形成精细化管理、规范化推进、数据化考评的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模式,形成“一支部一特色”工作格局,打造富有生命力的党建品牌。

     (1)规范提升项目工程按照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运行规范、活动经常、档案齐备、作用突出的要求,抓住继承和创新这两个关键,下大力气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在健全完善基本制度、推动制度严格落实上下功夫一是“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期上好党课。原则上,设党小组的支部党员大会每三个月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及不设党小组的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党课每年至少安排1-2次。“三会一课”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视情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党外人士等对象参加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把“两学一做”作为“三会一课”基本内容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教育引导党员做到政治、执行纪律、品德和发挥作用“四个合格”。支部每年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并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二是组织生活会制度。一般每季度或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分党小组召开组织生活会。每次组织生活会要突出主题,紧密联系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既解决实际问题,又解决思想问题。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外,还必须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要做好会前、会中、会后各环节工作,同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送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及会议记录等。三是谈心谈话制度。每年党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开展谈心谈话至少2次,可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随机交流等多种形式进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提倡党员之间互相谈。要针对不同谈心谈话对象,选好“话题”,突出谈心谈话重点,改进谈心谈话方式方法,真正达到交流思想、加强了解、加深理解、消除误解的目的,疏导不良情绪,增进党内团结。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党员遇到的实际困难,党组织要真情关怀,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党支部要将党内谈心谈话工作列入年度计划,抓好跟踪落实,如实记录谈心谈话工作开展情况。四是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在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原则上每年1次,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初。民主评议一般按照学习动员、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组织评定、表彰和处理等程序进行,重点评议党员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遵守纪律、履行职责、发挥作用、道德品质等。可采取发放民主测评表等方式,组织党员测评,邀请群众代表、党外人士、服务对象等参加。民主评议可结合党员目标管理考核、“三诺”(承诺、践诺、评诺)中的评诺工作一并进行。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结果作为党内表彰和不合格党员处置的重要依据。五是报告工作和述职评议制度。党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或按工作阶段向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和自身建设情况的报告,接受监督。同时,形成年度总结报告,报上级党组织。每年年初,党支部书记参加本单位述职评议会,围绕抓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深入改进作风、机关党内政治生活和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党内监督责任等情况撰写述职报告,向党组(党委)、机关党委述职,通过现场评议,确定相应的等次。要针对述职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六是主题党日制度。原则上每月安排一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天,党日的主题、时间、地点,一般由党支部根据实际自行确定,也可由基层党委根据实际需要,对所辖党支部作出统一安排。主题党日主要用于召开党的会议、进行党的教育、开展组织生活、组织实践锻炼、处理党务工作,可视情况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党外人士参加。党支部应指定专人做好主题党日的相关记录,必要时可拍摄照片或录制音视频作为资料;主题党日结束后,要及时将活动记录、签到表等台帐整理归档。七是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党支部要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通知(中办发【2014】33号)和《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关于修订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测评制、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的通知》(泉委组综〔2015〕55号)要求,严格履行发展党员程序和手续,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四个阶段的工作。指导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规范填(撰)写文书材料,并做好存档工作。八是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党支部应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3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教育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党支部每月月底前向基层党委(总支)上缴本月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不得擅自留存党费,每年至少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党费核算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党员收入有变化时,应及时做好党费核算及收缴工作。党费使用必须严格按照中组发〔2008〕3号文件规定的范围执行,主要用于开展党的活动,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九是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落实“五必访”、“五必谈”制度,在党员患重病住院、遭受灾害、生活遇到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去世、党员本人亡故时,党支部应派人进行走访慰问;在党员遇到困难挫折、岗位变动、工作失误、矛盾纠纷、群众有不良反映等情形时,党支部负责人应及时与党员谈心。每年春节、“七一”等重大节日,集中对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进行走访慰问。要助符合条件的困难党员向相关单位申请医疗、助残、助学等帮扶项目。鼓励组建党员、团员志愿者服务队,定期为困难党员提供义务诊疗、生活救助、就业咨询、权益保障等帮扶服务。十是党建工作台账制度。要依托党支部记录本,建立综合管理台账,记录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换届选举、发展党员、评先评优、收缴党费、党务公开等工作,客观真实地记载支部的工作和活动。要顺应时代发展需要、立足支部实际,探索建立“电子党务”工作平台,实现党务工作信息化、指导监督实时化、台账管理多样化。

   (2)主题实践项目工程市直机关党支部要持续扎实推进“机关党旗红,‘五个泉州’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其作为机关党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载体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抓手功能、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建功立业的平台作用。一是广泛开展“我为‘五个泉州’建设献一策”“金点子”征集活动。巩固和转化主题征文、大讨论等活动成果,继续完善工作部署,开拓工作思路,增强工作本领,助推“项目攻坚年”和“创新、智造、海丝、美丽、幸福”现代化泉州建设。二是扎实开展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作为”实践活动。进一步落实“1263”工作机制亮岗履职要求,结合“承诺、践诺、评诺”活动,运用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载体以服务窗口为重点,推动党员亮出身份和岗位责任、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承诺内容、为民办实事,亮出作为、在落实重点工作中履职尽责、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中成长成才三是持续开展“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实践活动。针对一些机关干部存在的“不冷不热、不急不忙、不疼不痒”等工作积极性不高、责任感不强、对群众诉求感同身受不足等问题,以及少数机关党员干部不担当不做事、冷拒横推、“中梗阻”等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大力倡导“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服务理念,引导党员在加快项目建设、推进项目攻坚,实施精准扶贫、实现全面小康,实施创新驱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金融风险、建设诚信机制,推进“创城创卫”、实现“保牌提升”等方面扛旗领跑、展现风采,致力于提高执行力和工作效率,致力于提升群众满意度,致力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城市。

     (3)创先争优项目工程市直机关党支部要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积极创先争优”这一基本任务,紧密联系机关实际,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一是深入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认真总结市直机关近二十年五好党支部建设活动经验围绕领导班子、党员队伍、工作机制、工作业绩和群众反映五个好目标,深入开展一轮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努力完成党内法规规定的基本任务,扎实推进“三党组织建设在坚持政治属性的同时强化服务功能,更好地发挥协助监督和战斗堡垒作用,提升支部工作整体水平。二是常态化开展“一先两优”评选表彰活动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是创先争优活动主要内容。机关基层党支部要对照“五好”目标要求,努力做到领导班子、党员队伍、工作机制、工作业绩和群众反映好;党员要对照“四讲四有”(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具体要求在模范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义务的前提下,努力做到学习提高、争创佳绩、服务群众、遵纪守法和弘扬正气五带头党务工作者要对党绝对忠诚,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注意发现、培育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进典型,适时推出一批事迹过硬特色鲜明、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的先进典型,并大张旗鼓地加以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使创先争优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取向。三是实施党群共创活动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发【2015】4号)及省、市委《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建带群建、群建服务党建”工作机制,把工青妇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建工作规划和考核体系,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广泛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激励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国梦,以及建设“五个泉州”中贡献聪明才智,使创先争优成为党内带党外、党员带群众的宏大社会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党群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4、实现“三个根本转变”

   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围绕“五个好”目标,聚焦“四项职能任务”,实施“三大项目工程”,达到实现三个根本转变的目的。

   一是党组织实现由软弱涣散到坚强有力的转变。针对部分基层党支部一定程度上存在的地位下降、缺乏领导力,组织涣散、缺乏凝聚力,班子软弱、缺乏战斗力,职能削减、缺乏监督力,威信下降、缺乏吸引力等问题,通过推广实施支部工作法,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党的优势和协助监督作用,成为激浊扬清的战斗堡垒

   二是党员作用实现由不够突出到示范表率的转变针对党员队伍建设一定程度上存在的学习容易教育难、表扬容易批评难、“进口”容易“出口”难、协助容易监督难等倾向,通过实施“三大项目工程”,激发党员的主体意识,使每一个党员都负起责任来,成为支部工作的参与者、推动者、受益者,都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成为扶正祛邪的先锋战士

   三是机关党建工作实现由宽松软到严紧硬的转变针对机关党建工作一定程度上存在的“平淡化”、“虚泛化”、“形式化”、“边缘化”等倾向,通过推广市直机关党支部“5433”工作法,抓好统筹谋划、整合资源力量、倡导项目运作,以开放的视角、思维、心态来谋划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从“软任务”变成“硬指标”、从“虚功”变成“实做”,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目标任务在机关落到实处,成为管党治党的示范工程

附件:

市直机关党支部“5433”工作法(试行)实施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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