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17年泉州市众创空间和对已认定市级以上众创空间进行复核考评的通知
时间:2017-12-14 11:06 浏览量:

 

各县(市、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科经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的通知》、《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培育推动全市众创空间加快建设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现向全市征集评选一批泉州市众创空间,对已认定市级以上众创空间进行复核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71222

二、申报条件

1.众创空间运营者需在泉州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或是依托上述组织成立的相对独立机构。实际运营时间需在6个月以上。

2.具有基本服务配套设施。可自主支配场地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0平方米,工位不少于20个,公共办公(工位)与服务场地面积之和不低于总面积的90%;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5年以上;能为入驻企业、创业团队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路演室、会议室、洽谈室等公共办公场地及商务、文印、宽带网络等相关服务。

3.集聚一批创新创业企业和创业团队。入驻众创空间的创业企业或创业团队的数量不少于10个,入驻的创业企业和创业团队的创业项目应满足“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培育新业态”的要求,且有明确的创业目标和计划,并已正式开展创业活动。创业团队应与众创空间签订服务协议,以通过成立企业或成果转让,实现商业化开发为目标,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4.具备创业服务功能。与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基金、投资及担保机构等拥有不少于1家以上的合作关系,配套不少于50万元的种子基金;建立创业导师服务机制,能满足创业者需求的由天使投资人、成功企业家、技术专家等组成的不少于5人的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能够向创业者提供研发设计、科技中介、金融服务、成果交易、认证检测等专业化服务;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组织创业者开展日常性创业沙龙、创业训练营、项目路演、创业大赛等活动。

5.众创空间服务团队须具备一定行业背景、丰富的创新创业经历和相关行业资源。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服务能力能满足创新创业服务需求,具备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

6.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包括企业(团队)的入驻评估、毕业与退出机制、日常管理服务等规章制度。有清晰的可持续运营机制和管理模式。

三、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负责组织通知符合条件的、有意愿的申报机构填写《泉州市众创空间申报表》和《泉州市众创空间评估标准》自评部分,装订成册。

(二)各县(市、区)科技部门接收的申报材料,对单位的真实性、完整性与规范性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

(三)市科技局组织专家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按A(评审结果“好”)、B(评审结果“良好”)、C(评审结果“合格”)、D(评审结果“不合格”)四类实行梯队分级管理,拟定市级众创空间名单,并在市科技局网站等媒体上公示新申报的市级众创空间初定级。

(四)公示有异议的申报单位,由市科技局对于有关问题进行核实。公示和核实完毕后,由市科技局统一发文公布市级众创空间名单。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申报和联系,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并按要求将纸质版《泉州市众创空间申报表》、《泉州市众创空间评估标准》及证明附件装订成册(2份)报送所在地县(市、区)科技部门进行初审初核,并向指定电子邮箱发送电子文档。申报单位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申报申请。

(二)各县(市、区)科技部门正式申报时需将申报众创空间推荐函、申报汇总清单(见附件3,加盖公章)及申报单位相关材料送至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27号综合窗口。同时将电子版《泉州市众创空间申报表》、《泉州市众创空间评估标准》及证明附件的扫描件打包成一个以众创空间名称命名的压缩包同时发送至邮箱:qzskjjzdb@163.com。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应指定一名工作联系人,具体负责与申报单位沟通协调工作,督促指导本地区及时完成相关申报工作。

(三)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要组织对之前已认定的市级以上(含市级众创示范空间)众创空间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填写《泉州市众创空间申报表》、《泉州市众创空间评估标准》,附上相关辅证材料,装订成册(2份),届时将组织专家进行复核考评,根据评价结果按A(评审结果“好”)、B(评审结果“良好”)、C(评审结果“合格”)、D(评审结果“不合格”)四类实行梯队分级管理和相应政策支持。同时将相关材料扫描件打包成一个以众创空间名称命名的压缩包同时发送至邮箱:qzskjjzdb@163.com

(四)联系方式:市科技局成果科:吴雅丹联系电话: 22732257

 

附件:1.泉州市众创空间申请表

      2.泉州市众创空间评审标准

      3.泉州市众创空间推荐汇总表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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