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定向申报的通知
来源 :泉州市科技局 时间:2021-01-15 15:52 浏览量: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20年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释放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外溢效应,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支持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的通知》(闽科新2020〕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定向申报工作,请相关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支持自创区产业技术研究院、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公共检测平台等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为主联合省内其他高新区相关机构(合作单位)共同开展协同创新,经项目征集、专家初评和联合实地调研,泉州片区确定支持以下定向创新平台项目: 

创新平台名称 

平台依托单位 

合作单位 

所在区域 

支持资金 (万元) 

泉州装备制造研究所(福建省智能制造创新设计与仿真技术公共服务平台) 

泉州装备制造研究所 

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龙岩高新区 

220 

福建(泉州)哈工大工程技术研究院(福建省粮食储备智能化技术服务平台) 

福建(泉州)哈工大工程技术研究院 

福建思特电子有限公司 

漳州高新区 

220 

  二、申报要求 

  (一)以平台依托单位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合作单位配合提供相关材料。申报单位对所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二)申报指南代码:2020FX。 

  (三)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起始时间为2021年1月-2023年1月。 

  (四)协同创新平台资助资金合作双方平均分配,资金使用按照自创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主要用于支持上述创新平台的协同建设及运营补贴等。 

  (五)申请资助经费不超过上表的支持资金额度,申报单位应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其补充通知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包括合作单位经费预算)。科研经费应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如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鼓励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共同投入。 

  三、申报材料 

  (一)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二)项目合作协议书,应包括协同创新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分配)、合作期限,签署日期等内容; 

  (三)申报单位及合作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 

  (四)申报单位及合作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五)其他业绩证明材料等。 

  以上材料复印件应标注与原件相符,经审核人签字,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在新版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2.qzkjy.net)上进行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新注册),获得单位用户管理账号及密码。 

  (二)申报单位登录系统填报,并上传申报材料。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1日。 

  (三)主管部门负责网上审核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无主管部门的,由市科技局业务科室负责审核。市属单位申报项目,由市级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属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理的,由县级科技部门会同所在地财政部门审核后网上推荐。主管部门网上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市科技局受理截止时间为1月25日。 

  (四)申报单位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受理通过的申报材料(包括附件),加盖公章、附上目录并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式5份,其中一份为原件。纸质材料应与网上提交的一致。申报材料应于2021年1月26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3号综合窗口(东海行政服务中心)。 

  (五)泉州市科技局组织评审、考察,符合条件的将予以立项。 

  五、其他事项 

  (一)平台由泉州市科技局为主管理,合作单位所在地科技局配合,共同对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要求项目在实施期内取得实实在在成果,真正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平台协同创新进展情况纳入自创区年度考核评估,省科技厅将适时对平台进行抽查。 

  (二)平台立项后,牵头承担单位须在收到补助资金一个月内按合作协议规定将资金拨付合作单位。 

  六、咨询与联系方式 

  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  陈晓聪 

  电话:22572138   邮箱:308107033@qq.com 

  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南门厅911室 

    

  附件: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月11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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