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丰泽区、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和评估及省级众创空间申报工作的通知》( 闽科新函〔2021〕4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估及省级众创空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按照省厅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做好推荐工作,并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和现场核查,择优推荐。
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通过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申报(2月28日前)及推荐,县(市、区)科技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后,将备案推荐函一式1份于3月5日前报送至市局高新科。
三、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估申报对象为通过备案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单位通过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申报(3月5日前),县(市、区)科技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连同推荐函(一式1份)于3月12日统一报送至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27号窗口。
四、省级众创空间申报单位向所在地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县(市、区)科技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现场核查,出具推荐函(一式1份)于3月12日统一报送至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27号窗口,同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高新科邮箱kj22579329@163.com。
五、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要指导符合条件的已备案科技企业孵化器按照省厅通知要求参与评估,指导市级众创空间积极申报省级众创空间。
联系人:陈坚议 联系电话:22579329
附件: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和评估及省级众创空间申报工作的通知》( 闽科新函〔2021〕4号)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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