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港湾计划”,充分发挥泉州市人才创新共享联盟引领示范效应,推动联盟各成员单位协同创新、抱团发展,更好服务泉州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启动2021年度泉州市人才创新共享联盟联合攻关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围绕我市高新技术领域、新兴产业和重点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依托泉州市人才创新共享联盟的科研平台、人才、技术、资源等方面的优势,聚焦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突破、先进技术赋能提升三大发力点,突出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重点支持以下三大类研发方向:
(一)智能制造与人工智能:工业机器人、机器视觉、传感器与智能芯片、伺服电机系统、柔性控制系统、高端智能装备关键技术,智能生产线研发等关键技术,3D打印等先进制造与自动化技术,人工智能在安全生产、网络安全领域的应用示范。
(二)新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先进纺织材料、新型光电材料、石墨烯材料制备与应用,氧化锆等高性能陶瓷材料等关键技术和工艺;印染、后整理等关键材料和工艺研发应用等。
(三)新一代信息技术: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研发与应用;5G通信、北斗卫星应用设备、数字微波通信、定位导航等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等;集成电路设计、封装、测试技术与工艺。
二、指南代码
指南代码:2021C002R ,管理科室:科技人才管理科。
三、资助说明
泉州市人才创新共享联盟联合攻关项目立项资助4项,每项资助不超过100万元。项目采取“分段补助”,即立项后预拨50%资金,其余50%待项目验收通过后再予以拨付。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牵头单位应为泉州市人才创新共享联盟(以下简称“人才联盟”)成员单位,项目合作单位中至少有2家人才联盟成员单位。
(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是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在职且实际主持科研工作的科技人员,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能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科研工作,项目完成时原则上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
在研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主持项目,也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
(三)以下单位、个人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因严重失信行为列入联合惩戒名单的。
2.违反科研诚信有关规定被处罚的。
3.有到期未验收项目的(含人才团队中期考核和结题验收)。
(四)项目内容应符合申报指南中规定的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范围,技术水平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制造工艺技术改进、材料替代应用、产品性能提高、技术服务模式推广或解决行业关键技术等方面有较大创新。
(五)项目申报应符合指南有关要求,目标任务明确,技术方案和路线可行,指标可考核,经费预算科学合理,经济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具备较明确的检测评价方法,项目结束时可提供有效的考核验收材料,项目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者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六)申报材料应完整齐全,内容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3年申报项目的资格,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七)申报单位(包括合作单位)应明确项目总投资及申请资助金额,如获批资助金额少于申请资助金额,申报单位(包括合作单位)应承诺筹措所有项目资金并保证总金额按时到位。
(八)泉州市科技计划不接受涉密项目申报。涉密项目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再进行申报。
(九)各县(市、区)及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科技管理部门应建立项目申报工作责任制,对推荐的备选项目均应到现场进行调研核实,包括申报单位运营情况、科研条件、技术情况和财务状况等。
(十)除上述要求外,《泉州市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泉科〔2018〕261号文)及本指南另有规定的,须一并遵循。
五、申报材料
(一) 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二)相关附件
1.研发经费投入相关材料(以统计部门数据为依据)。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作各方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具体研发内容、任务分工、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经费投入、资金分配等;协议内容应与申报项目具有关联性、一致性。
六、注册和申报
(一)注册。申报单位在新版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2.qzkjy.net)上进行注册(已在新版系统注册的用户,本次申报无需重新注册),获得单位用户管理账号及密码。
(二)申报。申报单位注册后即可通过系统填写并生成规范格式的申报材料,并上传附件。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30日18:00前。
(三)推荐。由所属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网上审核推荐,推荐截止时间:2021年8月6日18:00前。
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8月13日18:00前。
(四)材料报送。市科技局人才科网上审核通过后,项目申报单位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申报材料(包括附件),加盖公章、附上目录并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式3份,其中一份为原件。纸质材料应与网上提交的一致。主管部门汇总申报单位纸质材料,填写汇总表,正式行文向市科技局推荐。
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3号综合窗口(东海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送件时间:2021年8月26日(上午:各县(市区)科技部门。
七、咨询与联系
(一)申报单位注册,请联系市科技局综合科。
电话:28227396
(二)申报系统操作、技术问题咨询,请联系南威公司。
电话:13507514010(张锡芳)
(三)申报指南业务咨询,请联系市科技局人才科。
电话:22579330 于恺梦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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