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丰泽区、石狮市工信和科技局,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第二批福建省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21年第二批福建省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认对象和数量
(一)第二批选认的个人科技特派员不设推荐指标限制,原则上从已申报2021年第一批省级科技特派员、符合条件但因推荐指标限制未能进入第一批选认名单的对象中产生,条件优秀或者当地急需紧缺的申报对象不受此范围限制。
(二)因第一批选认的团队科技特派员和法人科技特派员数量较多,各设区市一般不再推荐申报第二批团队科技特派员和法人科技特派员。但如属于各地乡村振兴和产业转型急需紧缺的,允许每个设区市推荐申报5个左右第二批团队科技特派员和法人科技特派员。
二、选认条件
(一)申报对象应符合《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闽科农〔2021〕6号)中规定的选认条件。各地在审核推荐时,应严格对照条件,严格把关,以“用”为导向,严控数量,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二)因省级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有限,第二批选认对象只给予省级科技特派员身份和称号,但不予安排省级工作经费。第二批申报对象在申报前,各设区市主管部门应让其充分了解知悉省级不安排工作经费的情况,且申报对象应明确承诺本人自愿提出不申请省级工作经费,并签署书面承诺书上传申报系统。对未签署书面承诺书的一律不予选认。
三、选认程序
(一)申报对象登陆《福建省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http://mp.fjktp.cn)进行注册认证申报,并绑定“慧农信”或“福建科特派”微信公众号,个人科技特派员可通过手机在“慧农信”或“福建科特派”公众号上直接申报,团队科技特派员和法人科技特派员通过云平台系统申报。在填写工作经费申请信息时,金额应明确写“0”。
(二)县级审核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完成选认对象形式审查,内容包括:《福建省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填写完整性、选认对象资格条件(如中级职称、硕士以上学历(硕士学位)、相关科技成果和科技服务经验等材料)、上一年度已为省级科技特派员的填报2020年度工作报告情况、三方协议(个人、团队选认对象须与工作单位、服务对象签订三方协议。若服务对象不单一、范围广等,可与工作单位、县级科技主管部门签订三方协议。法人科技特派员须与工作单位、服务对象签订双方协议)等形式审查后,在线提交设区市科技局。
(三)窗口受理时间为12月13日,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泉州市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3号窗口(东海大厦)进行受理。
(四)联系方式
泉州市科技局:0595-22578062、0595-22579361
鲤城区科技局:0595-22355588
丰泽区工信和科技局:0595-22506399
洛江区科技局:0595-22631053
泉港区科技局:0595-68166575
晋江市科技局:0595-85669816
石狮市工信和科技局:0595-88707371
南安市科技局:0595-86310388
惠安县科技局:0595-87322058
安溪县科技局:0595-23232403
永春县科技局:0595-23885142
德化县科技局:0595-23514591
泉州开发区科技经济发展局:0595-22353003
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0595-87557910
系统技术支持:0591-87869374
附件:申报对象承诺书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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