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和对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落细《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精神,不断完善、巩固、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以科技服务乡村振兴和助力产业转型,经泉州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含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进一步总结提升、深入推进、创新发展科技特派员制度。到2025年,选派科技特派员5000名以上,组建团队(法人)300个以上,培育星创天地100家以上,实现创业和技术服务行政村、一二三产业全覆盖。
第二部分是工作措施。明确在“拓展选认管理、落实利益共享、完善工作激励、强化服务引领”等四个机制创新突破。实行“揭榜式、跨界别、备案制”等选认方式,探索“建立收入备案、完善运营补助”等利益共同体发展模式,完善“服务管理、考核评价、职称评聘、转化激励”等激励机制,强化“工作保障、资源共享、平台效应、培训指导”等服务引领,探索打造具有泉州特色的科技特派员制度。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明确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多元投入、加大宣传推广等三个方面,为实施方案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保障。
三、创新亮点
在全面落实《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闽委办发〔2022〕5号)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情况,聚焦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和产业转型升级,挖掘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新内涵,着力在“组织、选认、投入、激励”等四个方面创新突破,打造具有泉州特色的科技特派员运行模式。
1.组织方面:加强党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领导,提出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各方参与的科技特派员工作格局。
2.选认方面
(1)增加助力产业转型内容。结合泉州传统优势产业面临的发展机遇,在服务乡村振兴方面,坚持跨界别、跨区域选认科技派员,明确选认二产、三产领域数量不低于选认总数的30%、10%,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2)率先在全省启动揭榜式选认。每年将揭榜选认20个以上由高校、科研院所牵头的“链式”复合型科技特派员团队,打造“一县一业一基地一团队”科技特派员创业和技术服务示范点。
(3)首次开展金融科技特派员试点。从银行、基金、融资担保、保险、证券等各类金融机构中遴选科技特派员,提供融资对接、金融咨询辅导等专业服务。
3.投入方面
(1)加大财政投入。明确市级每年持续安排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1000万元,各县(市、区)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切实保障本级专项资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更好激发科技特派员开展创业和技术服务的积极性。
(2)调整优化工作经费报销拨付方式。年度包干经费从30%提高到50%,用于科技特派员交通、通讯和生活津贴补助,其余费用按经费管理规定报销,确保经费使用更加便捷、安全、高效。
4.激励方面
(1)首次把科技特派员工作经历视同教师、医生及农业、林业、海洋渔业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基层工作经历。
(2)率先在全省开展科技特派员量化考核。强化激励奖惩作用,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年度考核总人数的30%以内,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将给予工作经费保障。
(3)率先在全省设立利益共同体运营补助。按照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所作出贡献,经考核评估后给予不超过10万元项目经费的运营补助,推动利益共同体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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