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技术转移机构的通知
来源 :泉州市科技局 时间:2022-10-09 10:27 浏览量:

各县(市、区)科技局,丰泽区、石狮市工信科技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科经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技术转移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科成函〔2022〕51号)精神,为做好2023年福建省技术转移机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泉州市内注册,为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提供服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法人内设机构、分支机构。

  (二)主要从事技术转移服务工作,包括技术经纪、技术集成与经营、技术投融资服务等,单纯提供信息、法律、咨询、金融等服务的除外;有一定的服务业绩,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开放的服务模式,有明确的服务对象群体;独立法人机构需有5人以上(含5人)从业人员,法人内设机构或分支机构需有3人以上(含3人)从业人员。

  (三)以高校、科研院所或其它非企业单位的内设机构、分支机构为申报单位的,应具备开展技术转移工作的条件和职能,并制定技术转移管理、运营和分配制度。

  (四)以企业或企业内设机构、分支机构为申报单位的,应具备适合自身发展要求的商业模式及从业经验,制定技术转移服务的章程、服务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和员工奖惩机制。

  (五)有两年及以上从事技术转移业务的经历。申报交易类机构需:上两个年度促成技术交易总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申报平台类机构需:上两个年度主办、承办或协办技术转移活动不少于10场次且不少于500人次参与活动,服务企业数不少于100家。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填报。申报单位请登录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网上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并登录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申报受理-选择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申报指南-添加-申报项目-填写《福建省技术转移机构申报书》,并按要求上传附件材料(详见附件)。

  (二)审核推荐。各推荐单位登录系统,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与规范性进行在线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并上传加盖公章的推荐汇总表,同时于11月4日17:00前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在线申报--受理”流程推荐。

  三、其他事项

  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但需在申报系统内在线打印“申报单位承诺函”,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扫描生成PDF格式文件,上传至申报系统的附件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科技局平台科  吴雅丹;

  联系电话:0595-28282813。


  附件:《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技术转移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科成函〔2022〕51号)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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