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22年第二次双随机抽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来源 :泉州市科技局 时间:2023-03-22 17:26 浏览量:

各县(市、区)科技局,丰泽区、石狮市工信和科技局,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科经局,局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泉州市科技局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科〔2018〕252号)和《泉州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第二次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泉科办〔2022〕3号)要求,市科技局组织开展2022年第二次双随机抽查工作,对41个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和整改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结果

  本次共现场检查41个项目,其中省级到期未验收1个、市级到期未验收30个、市级在研项目5个、科技帮扶项目3个、技术合同登记1个、人才团队1个。检查结果:

  (一)合格项目15个。2个市级在研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基本符合相关规定,1个技术合同登记项目执行情况符合相关规定,3个科技帮扶项目已完成合同约定任务,4个市级项目已验收通过,1个市级项目已中止并退回经费,4个市级到期未验收项目已提交验收申请。

  (二)基本合格项目21个。3个市级项目已提交验收申请但验收资料需进一步完善,18个市级项目已完成任务但还未提交验收申请。。

  (三)不合格项目5个。5个到期未验收项目,未完成合同任务。

  二、整改意见

  (一)针对合格项目,相关项目管理单位尽快完成已申请项目的验收结题工作。

  (二)针对基本合格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落实检查组意见建议,到期未验收项目承担单位要尽快提交验收。

  (三)针对不合格项目,承担单位应对存在问题提出情况说明和整改计划,相关业务科室会同科技管理部门作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达到验收条件的尽快组织验收结题,无法验收或承担单位异常的按中止处理。验收不通过或中止的项目,应根据项目经费决算情况,上缴未使用经费,必要时对已使用经费进行检查、审计,发现问题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有关要求

  (一)承担单位要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计划,并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相关项目管理单位要督促承担单位落实整改意见,并将整改结果于2023年4月28日汇总综合科,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后公示。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据《泉州市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审查、追回科技经费,停止申报项目和享受科技政策,纳入泉州市公共信用信息联合惩戒黑名单。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部门、单位将予以通报、追责。

  (二)各项目管理单位要求针对此次双随机查出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充分运用双随机抽查工作成果,优化项目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三)各项目管理单位要加强项目结题工作,对合同到期未验收项目,达到验收条件应抓紧组织验收,无法继续实施的按中止处理,承担单位失联或倒闭的由管理单位提出中止申请,逾期未结题项目将列入双随机重点检查对象。

  (四)及时公布抽查进展和工作成效,接受群众监督,争取社会各界对双随机检查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附件:2022年第二次双随机抽查结果及整改意见表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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