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科〔2023〕188号
各有关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乡村振兴和助力产业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委办发〔2022〕9号)、《泉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星创天地”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泉科〔2017〕253号)和《泉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3年泉州市星创天地建设试点备案工作的通知》(泉科〔2023〕149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开展2023年泉州市星创天地建设试点认定评审工作,经过组织申报、县(市、区)推荐、窗口受理、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公示等环节,研究确定13家单位为2023年泉州市星创天地建设试点单位,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各星创天地建设试点单位按照《泉州市“星创天地”创建实施方案》要求,加强星创天地的建设与管理,不断提升创新创业孵化服务能力。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星创天地的引导和支持,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附件:2023年泉州市星创天地建设试点单位认定名单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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