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科〔2024〕109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扎实推进“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研究,我局启动2024年度泉州市创新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选题。选题为“泉州市‘十五五’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规划研究”,详见附件。
(二)项目组织单位为市科技局。市科技局联合县(市、区)科技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等,建立项目组织协调工作机制及科技创新统计调查工作机制,配合课题研究数据采集。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为泉州区域内登记注册、依法设立的高校、科研机构及有相应研究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优先遴选承担过政府部门各类规划编制或相关课题研究的单位;鼓励联合国内优势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机构和优秀团队申报。
(四)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是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在职且实际主持科研工作的科技人员,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并主持过市级以上规划编制工作或者相关研究课题,科研信用记录良好,能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科研工作,项目完成时原则上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认定为泉州市第一至三层次的高层次人才不超过65周岁。
市级在研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主持项目,也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
(五)以下单位、个人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
1.经查询“信用中国”“信用泉州”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因严重失信行为列入泉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联合惩戒黑名单;
2.被列入安全生产失信名单;
3.违反科研诚信有关规定被处罚;
4.有到期未验收项目(有到期未验收项目的不予申报);
5.企业上一年度没有研发投入。
(六)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率低于2023年底公布的全市平均水平的县(市、区)、市直主管部门、高校及科研机构管理部门、医疗卫生单位,不能推荐项目。
(七)项目申报应符合指南有关要求,研究内容清晰、研究方案可行、预期成果明确、研究团队组成合理、经费预算科学。具体要求如下:
1.课题研究应突出导向性和前瞻性。课题研究要紧紧围绕我市“十五五”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和行业重大科技需求,结合当前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态势、新机遇、新挑战,立足科技创新在发展新经济、增强新动能、创造新价值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对我市高质量发展的现实指导性。
2.研究方法应突出科学性和先进性。课题研究要全面掌握国内外技术发展态势,注重与国内先进城市和同类城市的横向比较研究,注重发挥科技、管理、产业等各类专家作用,注重围绕典型应用、典型企业、典型平台开展案例研究、解剖“麻雀”,避免照搬文献、泛泛而谈。
3.研究成果要突出指导性和应用性。课题研究成果既要体现战略性和顶层设计,提供具体的、指导性强的发展策略、途径、步骤、方法等,提供相关领域技术发展态势、先进团队和科研平台分布等,能够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和借鉴。
(八)申报材料应完整齐全,内容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3年的申报项目资格,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九)有合作单位的,合作各方应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并开展实质性科技合作。协议内容应包括研发内容、任务分工、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经费投入和分配等。协议内容应与申报项目具有关联性、一致性。合作协议书合作双方签字或盖章、落款日期须齐全,所需附件缺一不可。
(十)各县(市、区)及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主管部门、高校及科研机构管理部门应建立项目申报工作责任制,对推荐的备选项目均应到现场进行调研核实,包括申报单位运营情况、科研条件、技术情况和财务状况等。
(十一)申报材料包括:
1.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2.附件:(1)申报单位研发经费投入材料:企业提供上一年度企业研发费用佐证材料,鼓励提供上一年度研发经费专项审计报告,或有资质第三方出具的研发经费内部支出的佐证材料;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提交的研发经费专项审计报告。高校、科研院所及医疗机构提供上一年度研发投入明细表及情况说明。
(2)有合作单位的,应提交合作各方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
(3)承担过政府部门各类规划编制或相关课题研究的单位、主持过相关规划课题的项目负责人应提供相应佐证资料。
以上材料均应原件扫描上传。
(十二)除上述要求外,《泉州市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泉科〔2018〕261号文)及本指南另有规定的,须一并遵循。
二、注册和申报
(一)注册。申报单位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进行注册(已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本次申报无需重新注册),获得单位用户管理账号及密码。
(二)申报。申报单位注册后即可通过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qz.do)填写并生成规范格式的申报材料,并上传附件。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17:30前(超过时间将不能提交申请书)。
(三)推荐与受理。各项目主管部门加强指导申报单位应用新系统进行申报,并负责网上审核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市属单位申报项目由本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部门审核推荐;属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理的,由县级科技部门会同所在地财政部门审核后网上推荐。
主管部门网上推荐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17:30前。
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受理截止时间(窗口受理时间):2024年10月30日17:30前。
三、咨询与联系
(一)申报业务咨询,请联系市科技局综合科。
联系电话:0595-22579325
(二)申报系统单位注册、人员审核和技术问题咨询福建省海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1-87882011、0591-87862982;
邮箱:reset@kjt.fujian.gov.cn。
附件:2024年度泉州市创新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16日
附件
2024年度泉州市创新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名称
泉州市“十五五”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规划研究
二、指南代码
指南代码:2024QZZR01
三、研究内容
研究内容应包括泉州市“十五五”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规划前期研究以及规划编制任务。
(一)前期研究包括但不限于总结分析泉州市科技创新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泉州市科技创新发展的内外环境,分析研判国内外宏观形势对泉州市“十五五”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影响。
(二)泉州市“十五五”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规划的编制应结合泉州市科技创新发展基础,全面分析面临的内外环境、机遇与挑战,提出泉州市“十五五”科技创新发展的具体目标;明确提出推动泉州市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基本思路、重要任务和具体措施;瞄准泉州市科技创新发展的痛点、难点和堵点,系统梳理泉州市科技创新的在建项目和入库项目,在此基础上高水平谋划科技创新发展的重大项目等。
(三)研究成果包括《泉州市“十五五”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规划》(以规划正式发布稿为验收主要依据)以及相关研究总结报告、创新资源清单等,国内外先进团队和科研平台分布等技术性文件。
四、资助说明
立项资助计划1项,给予最高80万元经费补助,采取分阶段拨付方式,项目立项后拨付50%,其余50%待项目验收通过后拨付。
五、组织管理
市科技局综合科负责课题组织,课题承担单位负责具体研究、成果集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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