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审核推荐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事项 |
法定依据 |
1.《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2012年福建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第十六条; 2.《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科政〔2009〕46号)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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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构建联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组成要素: 1、联盟要有明确的技术开发方向和技术产出目标,由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等多个独立法人组成。联盟的依托企业处于行业龙头地位(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或创新型企业及试点占到30%以上),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在合作的技术领域具有前沿技术或国家领先水平。鼓励其他科技类机构参与联盟构建。 联盟名称统一由“技术领域(项目)”、“产业类别”和“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组成。 2、联盟要有具备法律效力的联盟协议,明确技术创新目标,落实成员单位之间的任务分工,形成建立在长期战略合作契约模式基础上的战略联盟。联盟协议必须由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生效。联盟各成员共同投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3、联盟要设立决策、咨询和执行等组织机构,建立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明确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联盟执行机构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有关日常事务。 4、联盟要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联盟可委托常设机构的依托单位管理联盟经费,政府资助经费的使用要按照相关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联盟经费使用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监督机制。 5、联盟要建立必要的利益保障机制。联盟研发项目产生的成果和知识产权应事先通过协议明确权利归属、许可使用和转化收益分配的办法,要强化违约责任追究,保护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 6、联盟要建立开放发展机制。要根据发展需要及时吸收新成员,并积极开展与外部组织的交流与合作。联盟要建立成果扩散机制,对承担政府资助项目形成的成果有向联盟外扩散的义务。 7、联盟成立后须试点运行一年,并有开展相应技术创新攻关和交流等活动及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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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申报联盟申请表(一式4份) 2.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 (一式4份,1份需成员单位盖章原件,3份复印件) 3.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建说明(联盟开展的技术创新活动是否符合福建技术创新工程的需求,支撑和引领产业技术创新)(一式4份) (具体申报材料以当年度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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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1、受理(负责人:林铭沥、陈建业、林三英 天数:1个工作日) 2、审查(负责人:陈君伟 天数:4.5个工作日) ▲技术审查:10个工作日,现场踏勘:10个工作日) 3、决定(办结)(负责人:陈君伟,天数:1.5个工作日) ▲办结(负责人:林铭沥、陈建业、林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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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7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不包含:技术审查10个工作日,现场踏勘10个工作日) |
实施主体 |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
主办科室 |
综合科 |
联系人 |
陈君伟 |
联系电话 |
22579325 |
办公时间 |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办公地址 |
丰泽区妙云街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27号综合窗口 |
受理形式 |
窗口受理 |
监督部门电话 |
22132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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