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5-0200-2017-00161
    • 备注/文号:泉科综〔2017〕4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科技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11-30
    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泉州片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间:2017-12-01 10:51

    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泉州高新区各分园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泉州片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代章)

                                                2017年11月30日

     

    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一区多园”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为全面推动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泉州高新区)各分园区提升创新发展水平、加快转型升级步伐,进一步增强综合竞争力,根据国家高新区评价指标体系指标和《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意见》(泉委发〔2016〕18号)文件精神,结合泉州高新区“一区多园”和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泉州片区(以下简称泉州自创区)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评价目的

    建立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泉州高新区各分园区的动态管理考核,着力推动泉州高新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加速集聚科技创新资源,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充分发挥引领、辐射和带动全市创新发展的综合载体与核心增长极作用,全面完成泉州自创区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二、考核评价对象

    考核评价对象初期为泉州高新区现辖各分园区,适时推广到泉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各园区。

    泉州高新区现辖10个分园区,即泉州高新区主园区、鲤城高新区、石狮高新区、泉州软件园、泉港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晋江五里高新区、南安光电信息产业基地、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福建泉州(湖头)光电产业园、泉州高新区清

    三、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创新能力和创业活力、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能力、开放创新和国际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4个方面共29项指标(详见附件1)。

    (一)创新能力和创业活力。重点考核企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从业人员比例、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占公共财政收入比重、市级以上研发机构数、市级(含)以上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数、市级(含)以上新型研发机构数、当年获得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的风险投资额、万人当年新增的知识产权数、当年新增发明专利授权数、当年技术合同交易总额等10项指标。

        (二)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能力。重点考核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数、当年新增各类上市企业数、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数、当年新增营业收入、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各类产业服务促进机构数、企业利润率等7项指标。

        (三)开放创新和国际竞争能力。重点考核留学归国人员和常驻外籍人员数占比、当年内资控股企业的海外直接投资额、企业设立的境外分支机构数、企业当年PCT专利申请数、拥有欧美日专利和境外注册商标数、高新技术产品和技术服务出口占比等6项指标。

    (四)可持续发展能力。重点考核当年新注册企业数、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单位建设用地面积营业收入、当年吸纳高校应届毕业生数、从业人员人均工资性收入、园区营业收入占高新区营业收入比例等6项指标。

    四、考核评价组织

    考核评价工作在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泉州片区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泉州片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五、考核评价实施

    (一)考核评价时间

    考核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数据采用上一年度数据,结果反映各园区上一年度创新驱动发展综合情况。

    (二)考核评价程序

    1.上报数据。各园区按要求完成综合评价数据资料收集、汇总和自查工作,形成自评材料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审核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结合园区上报科技部的火炬统计数据,对各园区报送的数据资料进行审核,按照评价计算方法(详见附件2)产生分值。必要时,对部分园区进行实地抽查。

    3.形成结果。第三方按得分进行综合排序,提出考核评价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第三方考核评价意见形成考核评价结果,上报领导小组审定。

    4.公布结果。考核评价结果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适当方式公布。

    六、考核评价结果应用

    对考核评价结果位列前三位的园区,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从泉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中分别给予奖励150万元、100万元、80万元,奖励资金由园区结合本地专项资金按相关管理规定统筹使用。

    对连续两年考核评价结果位列最后的园区予以通报,直至按有关程序摘牌。

    七、附则

    (一)根据高新区建设发展需要,领导小组办公室可适时对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修正。

    (二)本办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泉州高新区“一区多园”考核评价指标(暂行)

    2.考核评价计算方法

    附件1

    泉州高新区“一区多园”考核评价指标(暂行)

    一级指标

    序号

    二级指标

    权重

    单位

    指标说明和取值

    创新能力和创业活力(30%

    1

    企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从业人员比例

    1.0

    %

    该项指标反映园区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指标取值:(本科人数QD08+研究生人数QD18/年末从业人员数QD01

    2

    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

    1.2

    %

    该项指标反映园区企业对研发、技术创新的重视程度和投入能力。

    指标取值:企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企业内部的日常科技活动经费支出)/企业营业收入QC05_0

    3

    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占公共财政收入比重

    1.0

    %

    该项指标反映园区财政对科技的投入强度。

    指标取值:园区发展专项资金中用于科技的支出总额KC44_1/高新区财政总收入中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KC07_1

    4

    市级以上研发机构数

    1.0

    该项指标反映园区高水平科研机构集聚程度。

    指标取值:研究院所+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市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及以上工程实验室+其他市级以上研发机构。需提供研发机构清单和相应证明材料。

    5

    市级(含)以上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数

    1.0

    该项指标反映园区科技创业服务能力。

    指标取值:市级(含)以上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加速器、众创空间等创业孵化载体数量。需提供清单和相应证明材料。

    6

    市级(含)以上新型研发机构数

    0.9

    该项指标反映园区结合新趋势,建设新型创新创业平台的成效。

    指标取值:市级(含)以上新型科研机构数量。需提供清单和相应证明材料。

    7

    当年获得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的风险投资额

    0.9

    万元

    该项指标反映创业企业获得的风险投资,反映创业企业的质量和活力。

    指标取值:当年获得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的风险投资额QC226

    8

    万人当年新增的知识产权数

    1.0

    该项指标反映园区创新成果产出的强度和效率。

    指标取值:(当年授权专利QJ74+当年注册商标QJ77+当年获得软件著作权QJ85_1+当年获得集成电路布图QJ86_1+当年获得植物新品种QJ87_1+当年形成国家或行业标准Qi27_1+当年获得国家科技奖励Qi28_1)×10000/年末从业人员。

    9

    当年新增发明专利授权数

    1.1

    该项指标反映园区实际的创新能力和成果。

    指标取值:园区当年新授权的发明专利数量。

    10

    当年技术合同交易总额

    0.9

    万元

    该项指标反映企业技术成果市场化应用程度以及技术转化能力。

    指标取值:技术合同成交总额QJ80

    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能力(30%

    11

    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数

    0.8

     

    该项指标反映园区内高成长、高潜力的科技企业发展情况。

    指标取值:市级(含)以上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数量。需提供清单。

    12

    当年新增各类上市企业数

    1.0

    该项指标反映园区企业在资本市场的融资能力。

    指标取值:包括当年在境内外上市及在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数量的企业。需提供清单。

    13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数

    1.2

    该项指标反映园区企业总体技术含量和技术水平。

    指标取值:园区累计拥有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需提供清单。

    14

    当年新增营业收入

    0.9

    亿元

    该项指标反映园区经济整体实力和成长力。

    指标取值:园区当年营业收入-园区上一年营业收入。

    15

    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1.0

    %

    该项指标反映园区服务业发展水平。

    指标取值:(营业总收入QC05-产品销售收入 QC07/营业总收入。

    16

    各类产业服务促进机构数

    0.9

    该项指标反映园区集聚和打造产业服务机构的成效。

    指标取值:生产力促进中心KD23+技术转移机构KD41+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KD42+产品检验检测机构KD43_0。需提供各类产业服务促进机构相应的认定证书或说明。

    17

    企业利润率

    1.2

    %

    该项指标反映企业获利能力和在产业价值链中所处的位置。

    指标取值:园区企业净利润QC12/企业营业收入。

    开放创新和国际竞争能力(20%

    18

    留学归国人员和常驻外籍人员数占比

    0.8

    %

    该项指标反映园区创新人才国际化和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情况。

    指标取值:(留学归国人员QD03+外籍常驻人员QD25/年末从业人员。

    19

    当年内资控股企业的海外直接投资额

    1.0

    亿元

    该项指标反映园区企业直接面向境外的实际投资额,一定程度上体现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和国际化水平。

    指标取值:对境外直接投资额QC39

    20

    企业设立的境外分支机构数

    0.9

    该项指标反映园区企业向海外开拓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指标取值:企业设立的境外技术研发机构数QJ90。需提供相应说明。

    21

    企业当年PCT专利申请数

    1.0

    该项指标反映园区企业技术创新的国际化水平,旨在引导其提高国际化专利申请意识和技术创新能力。

    指标取值:申请PCT国际专利QJ55_2

    22

    拥有欧美日专利和境外注册商标数

    1.1

    该项指标反映园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及其技术创新的国际竞争力。

    指标取值:拥有欧美日专利数Qj82+境外注册商标数QJ79_1

    23

    高新技术产品和技术服务出口占比

    1.2

    %

    该项指标反映园区高新技术产品和技术服务的国际竞争力。

    指标取值:(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QC38+技术服务出口额QC11_1/出口总额QC11

    可持续发展能力(20%

    24

    当年新注册企业数

    1.0

    该项指标反映园区经济发展活力。

    指标取值:园区统计的当年新注册的企业数量。

    25

    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

    1.0

    吨标准煤/万元

    该项指标反映园区企业的资源利用效率。

    指标取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重点耗能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QC41/营业收入(万元)。

    26

    单位建设用地面积营业收入

    1.0

    万元/

    该项指标反映园区单位土地面积的产出效益。

    指标取值:园区企业营业收入总额/园区已建成用地面积。

    27

    当年吸纳高校应届毕业生数

    0.8

    该项反映园区对社会就业的贡献以及吸纳新知识人口的能力。

    指标取值:园区企业当年吸纳高校应届毕业生QD14

    28

    从业人员人均工资性收入

    1.1

    万元

    该项指标反映园区从业人员的收入水平,这是影响人才去留及其生活质量的关键因素。

    指标取值:园区企业本年应付职工薪酬总额QC51/年末从业人员QD01

    29

    园区营业收入占高新区营业收入比例

    1.1

    %

    该项指标反映园区对高新区整体的经济贡献和辐射带动的能力。

    指标取值:园区营业收入/泉州高新区营业收入。

    备注:除特别说明外,指标数值主要从园区上报的火炬入统企业年报和国家高新区综合统计年报中提取。


    附件2

    考核评价计算方法

     

    (一)综合分值计算

    综合考评分值为各类指标分值之总和,即:

    综合考评分值=创新能力和创业活力指标分值+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能力指标分值+开放创新和国际竞争能力指标分值+可持续发展能力指标分值

    (二)一级指标分值计算

    一级指标分值为该指标各相关指标分值之和。

    如创新能力和创业活力得分计算为:

    创新能力和创业活力指标分值=指标1分值+指标2分值+....+指标10分值。

    (三)二级指标分值计算

    二级指标分值=指标数值×指标权数。

    指标数值(正向指标)=(Xij-Xmin)/(Xmax-Xmin);

    指标数值(逆向指标)=(Xmax-Xij)/(Xmax-Xmin);

    i表示考评体系中任意一项指标,Xij表示j园区i指标的实际值,XmaxXmin分别代表各分园区中i指标的最大值和最小值。

    (四)其他

    按火炬统计制度要求及时上报统计数据的,评价总分计为零分。凡未填报火炬统计数据的指标,按对应指标的计分方法,取最低分。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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