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5-0300-2016-00000
- 发布机构:泉州市科技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3-31
|
泉州市财政局
泉科〔2016〕40号
泉州市科技局 泉州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福建(泉州)哈工大工程技术
研究院运营资金的通知
福建(泉州)哈工大工程技术研究院: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福建(泉州)哈工大工程技术研究院运营资金任务的通知》(泉政办〔2016〕43号)要求,为促进泉州制造2025规划的顺利实施,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与哈工大机器人研究所合作的要求,市科技局整合“数控一代与智能制造”专项资金300万元,作为福建(泉州)哈工大工程技术研究院运营资金,现将资金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经费已由泉财指标〔2016〕195号下达市科技局,由市财政国库直接支付。
二、请接到通知后,及时办理拨付手续。资金应按规定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泉州市财政局
2016年3月31日
泉州市科技局办公室 2016年4月6日印发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