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5-2500-2020-00120
    • 备注/文号:泉科综〔2020〕2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科技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0-12
    泉州市科技局关于申报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2020年度泉州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银行贷款贴息补助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科技局 时间:2020-10-13 18:02

    各县(市、区)科技局,丰泽区、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工作方案》(泉科综〔2018〕15号)、《泉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泉州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泉科综〔2020〕14号)及《泉州市科技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泉州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名单的通知》(泉科综〔2020〕25号),经研究,决定开展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2020年度泉州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银行贷款贴息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企业应为2020年度泉州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二)申请企业已获得银行贷款,且已发生利息。 

      二、补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总额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银行贷款贴息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各项贷款基准利率见下表: 

    贷款年限 

    利率(%) 

    一年以内(含一年) 

    4.35 

    一至五年(含五年) 

    4.75 

    五年以上 

    4.90 

      三、申报材料 

      (一)《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泉州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银行贷款贴息补助申请表》(附件2); 

      (二)相关银行贷款合同、贷款到账凭证、利息支付凭证(均需盖有银行印章)等复印件;需提供原件给所属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核实,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程序 

      (一)企业按通知要求及时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属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初审。 

      (二)相关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对原件,填写《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泉州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银行贷款贴息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连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于2020年10月22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同时应报送电子版材料(包括贷款贴息补助申请表及汇总表)。 

      五、联系方式 

      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 陈晓聪 

      电话:22572138,邮箱:308107033@qq.com 

      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D栋南门厅911室 

        

      附件:1.2020年度泉州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名单 

      2.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泉州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银行贷款贴息补助申请表 

      3.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泉州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银行贷款贴息补助申请汇总表 

      4.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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