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5-2500-2021-00097
- 备注/文号:泉科〔2021〕15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科技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30
各县(市、区)科技局,丰泽区、石狮市工信和科技局,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科经局,各有关高校、医疗卫生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意见,评估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泉州市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泉科〔2018〕261号),《泉州市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泉州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规定》(泉财教〔2016〕716号)的文件规定,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抓紧启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填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合同状态为在研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执行不足3个月的,可在下一年度一并上报)。
二、填报方式
此次为网上填报(填报网址: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http://shenbao2.qzkjy.net/-项目管理-项目立项-合同浏览-科技项目-执行填报)。
三、填报时间
项目承担单位:2021年11月30日18:00止;
项目主管单位初审:2021年12月10日18:00止;
项目主管业务科室终审:2021年12月20日18:00止。
四、有关要求
1.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项目执行情况填报工作,对于逾期未报送或不如实填报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列入双随机重点抽查对象。
2.请各项目主管单位做好督促与指导工作。
3.请各项目主管业务科室于12月31日前汇总项目执行情况形成报告报至市科技局综合科。
4.联系电话:
高新科0595-22579329
社农科0595-22579361
人才科0595-22579330
平台科0595-28282813
综合科0595-28227396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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