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5-2500-2022-00027
- 备注/文号:泉科〔2022〕4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科技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4-18
各县(市、区)科学技术局,丰泽区、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以“赛马制”开展物体表面消杀应急科研攻关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2〕8号)(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科技局组织属地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申报,如申报单位是高校和科研院所,必须有消杀设备生产经验的企业作为合作单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 )—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引导性项目”和对应指南代码—上传附件,并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报单位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一式8份,逐级盖章后报送所在地县(市、区)科技局,市属高校、科研院所申报材料直接报市科技局,各推荐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附上推荐函连同申请书于4月25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三、各县(市、区)科技局限推荐1个项目,市属高校、科研院所限推荐1项。
四、其它事项及要求详见《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以“赛马制”开展物体表面消杀应急科研攻关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2〕8号)。
联系人:市科技局高新科谢惠阳,联系方式:22579329
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917室
附件:《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以“赛马制”开展物体表面消杀应急科研攻关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2〕8号)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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