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5-2500-2022-00033
- 备注/文号:泉科〔2022〕6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科技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07
各县(市、区)科技局,丰泽区、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关于举办2022年福建省科技活动周的通知》(闽科专〔2022〕2号)要求,我市将举办2022年度科技活动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5月21日至5月28日
二、活动主题
走进科技 你我同行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科技活动周实施方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办好今年的科技活动周活动。要统筹考虑疫情形势,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广泛采取直播、微视频、微动漫等方式开展线上活动,积极打造“永不落幕”的科技活动周。请各有关单位于2022年5月13日上午下班前,填报《2022年福建省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和《2022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同时附2张以往开展相关活动的照片(电子版,2M以上),报送市科技局人才科。
(二)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突出宣传科技政策法规和科技规划,如《科技进步法》《科普法》《科普条例》等。同时,重点加强民法典、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反恐怖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粮食安全、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
(三)注重总结提高。科技活动周结束后,各有关单位要对本届科技活动周的组织实施、主要内容、活动成效、典型案例等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形成科技活动周工作总结报告,连同影像资料及媒体报道资料于2022年6月13日前报送市科技局。
(四)材料报送要求。报送的视频时长请勿超过3分钟,图片资料包括现场照片、样报图片、电视截屏、网络截图(含手机截图),每张单独制作成一个JPG或JPEG格式图片,大小为2M以上。每场活动(每个场所)需提供3张以上的现场照片,现场照片命名方式:时间+地点+活动名称;报样图片或电视、网络截屏、手机截图命名方式:媒体名称、刊播时间、报道内容。命名顺序不能打乱,命名时间一定要有年、月、日。
联 系 人:林梅清
联系电话:0595-22579330 13182623361
地 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南门801室
邮 箱:qzskjcg@163.com
附件:1.2022年福建省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
2.2022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
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2022年福建省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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