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5-2500-2023-00032
    • 备注/文号:泉科〔2023〕6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科技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25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科技局 时间:2023-04-25 16:52

    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丰泽区、石狮市工信科技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科经局,各高新区分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闽科高〔2023〕4号)精神,今年我省高企认定已经启动,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高企申报和辅导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须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http://www.innocom.gov.cn)或“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fuwu.most.gov.cn)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登记,按相关要求通过网络系统自主完成材料提交与申报,并将有关申报材料电子件报送至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

      二、申报企业至少近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2020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需重新申报认定。2023年重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需要更名的企业,需先完成更名程序,再申报认定。

      三、申报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按照(闽科高〔2023〕4号)文件(附件1) 要求,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的填写和网络系统提交。企业在完成网络系统提交后,将通过系统打印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扫描件连同专项报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及科技人员工资发放、个税申报和社保缴纳情况汇总表等电子件一并刻录成光盘(一式五份)报送至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无需再报送纸质材料。企业在网络系统未提交或提交不齐全的,视同申报材料不完整。

      光盘需要提供电子材料如下:

      (一)按照(闽科高〔2023〕4号)文件中“附件3”要求提供的电子材料(统一文件夹命名为“**公司高企申报电子资料”)。

      (二)财务数据电子资料(统一文件夹命名为“**公司高企申报财务数据”):

      1.2020-2022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2.2022年高新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3.2020-2022年企业纳税申报表

      4.2020-2022年企业人力资源情况

      (三)需提供其他材料(统一文件夹命名为“**公司其他有关资料”):

      1.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汇总表

      2.企业研发项目经费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表(附件3)

      3.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信息登记表

      (补充说明:每份光盘单独分装,每份均需写明企业名称)

      四、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积极发动和辅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审核企业申报电子材料的完整性,市科技局于6月20日、7月20日分两批次受理今年高企申报,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在线申报-受理,逾期不予受理;电子数据光盘(4份)、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汇总表(闽科高〔2023〕4号,附件1)、企业研发项目经费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表(闽科高〔2023〕4号,附件2)报送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泰路71号5楼512室(两份表格均需加盖公章),同时将上述附件1、2两份表格电子版、企业财务数据电子版、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信息登记表(附件3)打包汇总,发到泉州市科技局高新科邮箱:kj22579329@163.com。

      五、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对2023年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象进行摸底、备案和动态跟踪;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要先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对到期重新认定、2022年申报未通过的企业要作为重点辅导对象,跟进企业申报准备情况,及时解决申报存在的困难。

      六、2023年我市分两批次集中受理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请,两批次的截止时间分别为2023年6月10日和11月10日。申请更名的企业,应在截止时间10日前,将更名申请材料原件一份,报送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未在规定时限内向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报送企业名称变更情况的,应按更名后的企业名称重新申报认定。

      七、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组织辖区内有效期高新技术企业,5月底前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八、今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受理工作委托泉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具体承办,协助办理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训辅导、政策咨询和申报材料受理工作。

      九、为提升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将于6月5日-6月19日(第一批)、7月5日-7月19日(第二批)开展申报材料集中辅导工作,申报企业本着自愿原则,可自行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初稿送泉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进行免费辅导预审。

      十、联系方式

      泉州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系人:张燕芹

      联系电话:0595-22579329

      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D座南门917室。

      泉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人: 肖继强、陈小琴

      电话:0595-28129505

      地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泰路71号512室。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鲤城区科技局  0595-22355588

      丰泽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0595-22506399

      洛江区科技局  0595-22631053

      泉港区科技局  0595-68166575

      晋江市科技局  0595-85669816

      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0595-88707371

      南安市科技局  0595-86312712

      惠安县科技局 0595-87322918

      安溪县科技局  0595-23232403

      永春县科技局  0595-23894556

      德化县科技局  0595-23514591

      泉州开发区科技经济发展局0595-22353003

      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 0595-87557910

      附件:1.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 

      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工作的通知

      2.近三年科技人员工资、个税、社保缴纳情况汇总

      3.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信息登记表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25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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