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5-3000-2020-00094
    • 备注/文号:泉科〔2020〕12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科技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29
    泉州市科技局关于做好2020年第一次科技计划项目双随机抽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7-30 18:15

    各县(市、区)科技局,丰泽区、石狮市工信和科技局,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科经局,局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泉州市科技局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科〔2018〕252号)和《泉州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第一次科技计划项目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泉科办〔2020〕1号) 要求,市科技局组织开展2020年第一次科技计划项目双随机抽查工作,对35个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和整改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结果 

      本次现场检查的35个项目中,其中在研项目12个、扶贫项目1个、到期未验收项目22个。其中: 

      (一)合格项目15个。11个在研项目和1个扶贫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3个到期未验收项目已提交验收(其中1个已通过验收,1个已通过县科技局验收)。 

      (二)基本合格项目11个。大部分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基本符合规定,其中1个在研项目基本按照合同进度开展,但还存在资料归集不够完善;5个到期未验收项目已完成任务,但还未提交验收5个到期未验收项目基本完成任务,资金使用基本合理,但部分合同指标还未完成,财务不够规范。 

      (三)不合格项目9个。这些项目存在到期未验收、未完成合同任务、未能提供财务资料、企业失联破产等问题。其中5个项目未完成合同指标或无法提供财务资料,2个项目企业失联或停产厂房被拍卖,2个项目企业已被法院裁定破产。 

      二、整改意见 

      (一)针对合格项目,相关项目管理单位尽快完成已申请项目的验收结题工作。 

      (二)针对基本合格项目,在研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落实检查组意见建议,完善财务资料归集并按计划进度落实各项合同任务;到期未验收项目承担单位要尽快提交验收。 

      (三)针对不合格项目,承担单位应对存在问题提出情况说明和整改计划,相关业务科室会同科技管理部门作出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达到验收条件的尽快组织验收结题,无法验收或承担单位异常的按中止处理。验收不通过或中止的项目,应根据项目经费决算情况,上缴未使用经费,必要时对已使用经费进行检查、审计,发现问题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有关要求 

      (一)承担单位要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计划,并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相关项目管理单位要督促承担单位落实整改意见,并将整改结果于8月31日汇总综合科,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后公示。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据《泉州市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审查、追回科技经费,停止申报项目和享受科技政策,纳入泉州市公共信用信息联合惩戒黑名单。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部门、单位将予以通报、追责。 

      (二)各项目管理单位要求针对此次双随机查出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充分运用双随机抽查工作成果,优化项目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三)各项目管理单位要加强项目结题工作,对合同到期未验收项目,达到验收条件应抓紧组织验收,无法继续实施的按中止处理,承担单位失联或倒闭的由管理单位提出中止申请,逾期未结题项目将列入下半年双随机重点检查对象。 

      (四)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公布抽查进展和工作成效,接受群众监督,争取社会各界对双随机检查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附件:2020年第一次科技计划项目双随机抽查结果及整改意见表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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