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5-3000-2021-00010
    • 备注/文号:泉科〔2021〕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科技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18
    泉州市科技局关于做好2020年第二次科技计划项目双随机抽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科技局 时间:2021-01-20 16:57

    各县(市、区)科技局,丰泽区、石狮市工信和科技局,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科经局,局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泉州市科技局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科〔2018〕252号)和《泉州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第次科技计划项目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泉科办〔2020〕2) 要求,市科技局组织开展2020年第次科技计划项目双随机抽查工作,对42个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和整改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结果 

      本次现场检查的42个项目中,其中在研项目2个、到期未验收项目40个。其中: 

      (一)合格项目17个。2个在研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15个到期未验收项目已提交验收(其中11个已通过验收3个验收不通过、予以结题)。 

      (二)基本合格项目9个。2个到期未验收项目已完成任务,但还未提交验收7个到期未验收项目基本完成任务,资金使用基本合理,但部分合同指标还未完成,财务不够规范。 

      (三)不合格项目16个。这些项目存在到期未验收、未完成合同任务、未能提供财务资料、企业失联或倒闭、负责人不在或离职等问题。其中10个项目未完成合同指标或无法提供财务资料,4个项目承担单位失联或倒闭2个项目因负责人不在国内、离职未完成抽查 

      二、整改意见 

      (一)针对基本合格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落实检查组意见建议,尽快完成验收结题 

      )针对不合格项目,有关科技管理部门承担单位应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计划达到验收条件的尽快组织验收结题,无法验收或承担单位异常的按中止处理,根据项目经费决算情况,上缴未使用经费,必要时对已使用经费进行检查、审计,发现问题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有关要求 

      (一)承担单位要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计划,并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相关责任单位要督促承担单位落实整改意见,并将整改结果于331日汇总综合科,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后公示。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据《泉州市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审查、追回科技经费,停止申报项目和享受科技政策,纳入泉州市公共信用信息联合惩戒黑名单。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部门、单位将予以通报、追责。 

      (二)各项目管理单位要求针对此次双随机查出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充分运用双随机抽查工作成果,优化项目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三)各项目管理单位要加强项目结题工作,对合同到期未验收项目,达到验收条件应抓紧组织验收,无法继续实施的按中止处理,承担单位失联或倒闭的由管理单位提出中止申请,逾期未结题项目将列入2021年双随机重点检查对象。 

      (四)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公布抽查进展和工作成效,接受群众监督,争取社会各界对双随机检查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附件:2020年第次科技计划项目双随机抽查结果及整改意见表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118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