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5-3000-2023-00074
    • 备注/文号:泉科函〔2023〕6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科技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12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3103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泉州市科技局 时间:2023-07-12 17:37

    民盟泉州市委会:

      首先感谢您们对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的建议》(20231039号)由我单位会同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办理。我们对您们提出的提案具体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完善科技创新链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是我市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根本要求。近年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着力推进科技创新“四个倍增”计划和实施“抓创新促应用”专项行动,构建良好创新生态,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22年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10亿元,同比增长62%(对比2020年的4.07亿元,实现两年翻一番以上);新培育省级技术转移机构5家,累计达32家,数量居全省第二;举办5场初(中)级

      技术经纪人培训活动,新增技术经纪人400多名;常态化开展各类产学研金对接交流活动66场。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补政策,指导158家企业获省级创新券补助523.5万元、4家单位获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资金106.89万元、兑现市级奖补资金188.38万元。2022年18家大院大所服务企业1286家、解决企业技术难题262项、与企业合作研发及技术成果转化项目226项、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和咨询项目826项;深入推行“揭榜挂帅”机制,遴选凝练形成重大技术需求榜单10项,已立项实施了9项市级科技重大专项,资助经费1800万元;首次实现政策上的重大突破,允许泉州市以外的科研院所也可以参与揭榜挂帅。

      中试基地建设是科技创新链条和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中的重要环节,是实现实验室成果向产业化、商用化转化的关键,近年来我局大力推进中试基地建设,逐步构建完善我市科技成果转化生态体系,如为进一步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建立智能制造相关中试平台,市工信局下达专项资金支持福建(泉州)哈工大工程技术研究院开展中试平台建设,预计今年6月底可交付使用。但是,我市中试基地建设存在整体进展缓慢、主体意识不强、政策支持不足、专业人才匮乏等问题,与高新技术成果熟化转化和产业发展需求存在较大差距。为加快推进智能制造业等中试平台建设,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中试基地建设规划布局

      近期,我局会同相关专业机构对泉州中试平台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同时研究和学习借鉴上海、深圳、武汉、成都等地区先进经验,形成《泉州市中试技术服务平台发展研究报告》,为建设布局、政策制定等提供参考。下一步我局将面向我市集成电路与新一代半导体、光子技术、智能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科技成果转化、孵化需求,做好中试基地建设布局,扩大产业和技术覆盖面。重点推动的中试平台包括:加快清源创新实验室能源储存与转化、电子化学品等中试基地完善方案、落实建设资金,加快落地建设;推动福建(泉州)哈工大工程技术研究院在数字经济产业园建设中试基地,实现高端智能装备产品从技术研发、加工、装配、调试到小批量生产;启动泉州天津大学研究院电子产品中试基地建设,搭建生产型产品验证平台;推动圣元环保公司在泉港区开展固态储氢系统活化及应用试验基地项目;支持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与惠安联合建立化工新材料中试基地。支持中科院泉州装备制造研究中心、中纺协石狮研究院等单位联合浔兴拉链等龙头企业加速推进讷河超临界无水染色技术中试验证平台建设。以建设福建省集成电路创新实验室为契机,建设集成电路分析验证平台。

      二、完善扶持中试基地建设政策措施

      目前,我局正在修订促进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文件,将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各个环节实施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在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中试基地、技术转移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面也将加大支持力度,充分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依托高校院所、创新平台、龙头企业、行业组织、园区基地等,聚焦重点产业领域成果项目,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小批量试生产等面向社会开放的中试平台,以“揭榜挂帅”“科技创新券”等政策对中试平台项目建设、开展小试中试服务给予支持,对中试平台设备购置费用按非财政资金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对中试平台运行服务绩效进行考核评价,择优给予奖励补助,支持其稳定运行。加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对科技成果中试项目的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平台建设项目和试验验证项目列入市级重大项目支持。

      三、积极探索中试基地建设运营模式

      指导和推动各类创新主体采取“高校院所+孵化器+中试基地”“龙头企业+高校院所+中试基地”“高校院所+投资机构+中试基地”等模式,建设一批机制活、能力强的中试基地,在研发与转化、科技与产业之间建立新型的纽带桥梁。推动中试基地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业标准化园区融合发展。鼓励中试基地积极探索市场化运营、知识产权和利益共享等机制,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形成可持续良性发展模式。推动企业、孵化器积极承接中试熟化的技术产品进行规模化生产和企业孵化。

      四、引导金融资本支持中试基地建设

      中试基地具有资金投入大、回收周期长、存在一定创新风险等特点,需要金融资本的大力支持。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国企、投融资机构等参与中试基地建设,推动天使、创投基金与相关中试基地建立投融资协作关系,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推荐遴选优秀中试、孵化项目更多进入基金项目库。相关管理部门强化对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考核,在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将研发费用视同利润、年度增量部分按150%加计考核,对我市国有企业投资中试基地等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形成的财务成本、亏损,在其经营业绩考核中作为调整事项并给予特别处置。

      五、构建中试基地服务信息共享网络

      依托泉州科技大市场、市创新券科技服务库等建立中试基地信息共享平台,发布我市已建成的中试基地名单、服务内容等,推动各类需求单位开展对接。我局将积极主动牵线搭桥,联合有关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筛选大院大所和高校科技成果项目试验验证需求,定期推送给相关中试基地,加快促成科技成果熟化、转化。

      六、加强中试基地复合型人才培养

      (一)将中试平台的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和职称评聘的相关依据。我市在职称评审过程中严格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人员职称评价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6〕1号)规定,“对经批准同意到企业开展创业创新工作的国有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科研人员,以及到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兼职的企业管理人员或科技人员,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可回原单位或在先单位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其在创业或兼职期间从事本专业工作的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的评价依据”

      (二)推进制造业人才队伍建设。我市出台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泉政办〔2021〕29号),将智能制造纳入重点支持领域方向。下一步,将以“瞄准产业引人才、针对短板引人才、立足需求引人才”原则,制定出台《关于实施柔性引进人才激励的若干措施》,鼓励在我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尤其是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以项目合作、科研实践、挂职兼职、顾问知道、技术入股等方式积极开展柔性引才。

      (三)强化校企合作,引导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根据我市产业发展定向培养智能制造人才。目前,全市共有30家企业与职业院校或技工学校在联合培养智能制造人才、共建实训实习基地、开展技术研发、组织企业员工培训、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等方面构建校企合作平台。

      衷心感谢您们对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史思泉

      联 系 人:吴志云

      联系电话:0595-28282813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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