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丰泽区、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各相关单位:
为更好推进泉州市科技创新券政策实施,市科技局根据《泉州市科技创新券管理规定》(泉科〔2021〕29号)及相关实施细则要求,计划开展第三批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泉州属地或新引进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以及获批省级以上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检验检测资质的科技服务机构。
(二)具备开展创新券支持范围的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科技服务的资质和能力,具有至少5人(含)以上的专职专业人员,具备开发、试验、服务等必须的条件和设施。
(三)有明确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四)科研诚信记录良好。
二、申报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
三、申报方式
通过泉州市科技创新券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在线申报(网址:https://kjcxq.qzdsj.net),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四、申报流程
详见附件2。
五、联系人
尤艳君,联系电话:28282813,18050806622。
附件:1.《泉州市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2.服务机构申报流程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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