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落实福建省《关于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研发活动的若干措施》要求,衔接省级研发奖补政策调整,巩固我市此前研发补助政策的良好成效,制定本措施,持续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二、制定过程
2025年9月省级新政策出台后,市科技局联合多部门开展调研测算,2026年4月形成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及19个相关单位公开征求意见,同步完成合法性与公平竞争审查,吸纳全部有效反馈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审议后修改完善,按程序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本政策在省级研发奖补基础上,设置3条市级叠加扶持措施,精准覆盖不同规模的创新型企业:
(一)对研发增量叠加奖补。对符合省级奖补条件的企业(年度允许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合计达200万元及以上,且较上年度增长100万元及以上),在落实省级政策市级承担部分的基础上,市级财政按企业研发费用年度增量再给予3%叠加补助,单个企业单年度最高叠加补助300万元。
(二)扩大研发奖补覆盖范围。针对未达到省级奖补门槛的成长型科创企业,将奖补门槛下调至“年度允许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合计达100万元及以上,且较上年度增长50万元及以上”,市级财政按企业研发费用年度增量给予9%补助,已享受市级新型研发机构仪器设备后补助等同类政策的企业不再重复享受该政策。市税务局在企业授权前提下,协助提供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明细数据,简化企业申报材料。
(三)鼓励县级叠加奖补。引导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区在省、市两级奖补基础上,再出台本级叠加支持政策,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研发投入激励体系,进一步放大政策扶持效应。
本政策实施有效期为2026年9月2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奖补资金实行预算总额控制,若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总奖补资金超出当年市级专项资金预算,将按统一比例折算兑现。
四、主要特点
一是省级政策调整后,我市通过市级叠加方式,让符合省级门槛的企业合计可享受“省级6%+市级3%”的增量奖补,总奖补比例达到9%,保持了政策连续性,提升支持力度。二是拓展受惠范围,通过下调市级奖补门槛,让更多深耕研发、稳步成长的中小创新企业能够享受政策红利。三是依托税务部门共享数据简化流程,无需企业额外提交大量材料,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泉州市科学技术局吴晓咪
联系电话:0595-22579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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