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泉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事项 |
法定依据 |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文〔2017〕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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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申报材料 |
1、泉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书;(一式2份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2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3、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一年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佐证材料(包括身份证、职称和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近一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证明材料(专审报告或加盖企业公章的研发费用明细表);(一式2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6、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证明材料(专审报告或加盖企业公章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一式2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一式2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8、近一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纳税申报表均需盖有所在地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一式2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当年度申报通知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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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1、受理(负责人:林铭沥、陈建业、林三英,1个工作日) 2、审查(负责人:黄奕冰,4个工作日) ▲技术审查:10个工作日,现场踏勘:10个工作日 3、决定(办结)(负责人:黄奕冰 天数:2个工作日) ▲公示:5个工作日 ▲办结(负责人:林铭沥、陈建业、林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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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7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不包含:技术审查10个工作日,现场踏勘10个工作日,公示5个工作日) |
实施主体 |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
主办科室 |
工业科 |
联系人 |
黄奕冰 |
联系电话 |
22579329 |
办公时间 |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办公地址 |
丰泽区妙云街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27号综合窗口 |
受理形式 |
窗口受理 |
监督部门电话 |
22132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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