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5-0200-2026-00020
- 备注/文号:泉科规〔2026〕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科技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27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修改《泉州市中试验证平台管理规定》部分条款内容的通知
时间:2026-03-27 16:08
各县(市、区)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石狮市工信科技局,泉州开发区科经局、财政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科经局、财政金融与国资局,各相关单位:
《泉州市中试验证平台管理规定》已于2025年12月31日印发给你们,经研究,决定将该《管理规定》三(六)内容修改为“申报入库培育的中试验证平台依托单位须为在泉州开展运营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拟建设的中试验证平台位于泉州区域内。”
特此通知。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财政局
2026年3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


闽公网安备 350503020001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