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5-2500-2024-00029
- 备注/文号:泉科〔2024〕4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科技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2
各县(市、区)科学技术局,丰泽区、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打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加大对市级及以上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21〕1号)“对市级及以上众创空间、孵化器每培育一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运营单位 5 万元,不重复奖励”和《泉州市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的若干措施》(泉政办规〔2023〕14号)“对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每培育、引进市外一家高企,奖励运营单位5万元”的精神。我局决定开展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培育、引进市外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单位需具备市级及以上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资格。
二、培育的高新技术企业需是注册地址在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内且实际入驻,并于2023年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三、申请泉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励须提交《2023年度泉州市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
四、请申请单位于5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一式2份及申请表的电子文档报县(市、区)科技部门,市直众创空间、孵化器由主管单位直接报送市科技局。
五、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市直主管部门要做好材料审核和推荐工作,并对运营企业、法人进行涉黑和信用审查,于5月23日前将泉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请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申请材料及运营企业、法人涉黑情况和信用审查情况佐证材料一式1份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并将推荐汇总表及申请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kj22579329@163.com。
联系人:陈坚议
联系电话: 0595-22579329
附件:1.2023年度泉州市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请表
2.2023年度泉州市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请推荐汇总表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