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5-2500-2024-00101
    • 备注/文号:泉科〔2024〕17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科技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06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市级科技计划备选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4-12-06 18:17

    各有关单位:

      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我局启动2025年度市级科技计划备选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泉州区域内登记注册、依法设立的法人单位及其它组织,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所申请的项目须在其经营业务范围之内。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军民融合企业及大院大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各类科技创新主体参与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是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在职且实际主持科研工作的科技人员,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能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科研工作,项目完成时原则上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认定为泉州市第一至三层次的高层次人才不超过65周岁。

      市级在研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主持项目,也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

      (三)以下单位、个人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

      1.经查询“信用中国”“信用泉州”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因严重失信行为列入泉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联合惩戒黑名单;

      2.被列入安全生产失信名单;

      3.违反科研诚信有关规定被处罚;

      4.有到期未验收项目;

      5.企业2024年度没有研发投入。

      (四)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率低于98%的县(市、区)、市直主管部门、高校及科研机构管理部门、医疗卫生单位,不能推荐项目。

      (五)项目申报应符合指南有关要求,目标任务明确,技术方案和路线可行,指标可考核,经费预算科学合理,经济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具备较明确的检测评价方法,项目结束时可提供有效的考核验收材料,项目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者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六)申报材料应完整齐全,内容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3年申报项目的资格,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七)申报单位(包括合作单位)应明确项目总投资及申请资助金额,如获批资助金额少于申请资助金额,申报单位(包括合作单位)应承诺筹措所有项目资金并保证总金额按时到位。

      (八)有合作单位的,合作各方应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并开展实质性科技合作。协议内容应包括研发内容、任务分工、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经费投入和分配等。协议内容应与申报项目具有关联性、一致性。合作协议书合作双方签字或盖章、落款日期须齐全,所需附件缺一不可。涉及技术合作的须进行技术合同登记。

      (九)泉州市科技计划不接受涉密项目申报。涉密项目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再进行申报。

      (十)各县(市、区)及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主管部门、高校及科研机构管理部门应建立项目申报工作责任制,对推荐的备选项目均应到现场进行调研核实,包括申报单位运营情况、科研条件、技术情况和财务状况等。

      (十一)申报材料包括:

      1.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2.附件:(1)申报单位研发经费投入材料:企业提供上一年度企业研发费用佐证材料,鼓励提供上一年度研发经费专项审计报告,或有资质第三方出具的研发经费内部支出的佐证材料;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提交的研发经费专项审计报告。高校、科研院所及医疗机构提供上一年度研发投入明细表及情况说明。

      (2)有合作单位的,应提交合作各方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

      (3)项目承担单位(包括合作单位)自筹资金投入承诺函。

      (4)可以说明项目和企业情况的材料(如论文、知识产权说明、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环保说明、奖励说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以上材料均应原件扫描上传。

      (十二)除上述要求外,《泉州市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泉科〔2018〕261号文)及本指南另有规定的,须一并遵循。

      二、立项计划

    序号

    计划名称

    指南代码

    拟立项数(项)

    最高补助

    金额(万元)

    补助

    方式

    管理科室

    1

    高新工业领域项目

    2025QZG01

    20

    30

    后补助

    高新科

    2

    高新产业领域创新战略研究项目

    2025QZGR01

    2

    10

    前补助

    高新科

    3

    科技特派员补助项目

    2025QZN01

    25

    20

    以奖代补

    社农科

    4

    市级星创天地建设补助项目

    2025QZN02

    8

    25

    以奖代补

    社农科

    5

    农业农村、海洋、生物医药领域项目

    2025QZN03

    10

    10

    后补助

    社农科

    6

    社会发展领域项目

    2025QZN04

    10

    10

    后补助

    社农科

    7

    医疗卫生领域项目

    2025QZN05

    130

    2

    前补助

    社农科

    8

    气象领域指导性项目

    2025QZN06

    10

    自筹

    指导性项目

    社农科

    9

    市级公立医院高质量科技创新联合项目

    2025QZN07

    60

    5

    前补助

    社农科

    10

    科技对外合作领域项目

    2025QZC01

    5

    30

    后补助

    人才科

    11

    企业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

    2025QZC02

    10

    30

    分段补助

    人才科

    12

    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

    2025QZC03

    10

    30

    分段补助

    人才科

    13

    人才发展创新战略研究项目

    2025QZC04

    1

    10

    前补助

    人才科

      三、注册和申报

      (一)注册。申报单位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进行注册(已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注册的用户,本次申报无需重新注册),获得单位用户管理账号及密码。

      (二)申报。申报单位注册后即可通过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qz.do)填写并生成规范格式的申报材料,并上传附件。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17:30前(超过时间将不能提交申请书)。 

      (三)推荐与受理。各项目主管部门加强指导申报单位应用新系统进行申报,并负责网上审核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市属单位申报项目由本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部门审核推荐;属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理的,由县级科技部门会同所在地财政部门审核后网上推荐。

      主管部门网上推荐截止时间:2025年3月31日17:30前。

      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受理截止时间(窗口受理时间):2025年

      4月11日17:30前。

      四、咨询与联系

      (一)申报业务咨询,请按领域联系市科技局对应业务科室。

      1.高新工业领域、高新产业领域创新战略研究项目

      高新科电话:0595-22579329

      2.科技特派员补助项目、市级星创天地建设补助项目、农业农村、海洋、生物医药领域、社会发展领域、医疗卫生领域项目、气象领域指导性项目、市级公立医院高质量科技创新联合项目

      社农科电话:0595-22579361

      3.科技对外合作领域项目、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人才发展创新战略研究项目

      人才科电话:0595-22579330

      (二)申报系统单位注册、人员审核和技术问题咨询福建省海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1-87882011、0591-87862982;

      邮箱:reset@kjt.fujian.gov.cn。

      附件:2025年度泉州市级科技计划备选项目申报指南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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