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科〔2024〕60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试点“揭榜挂帅”机制,围绕产业链“卡脖子”技术和企业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关键核心技术开展联合攻关,我局组织征集了2024年度“揭榜挂帅”重大技术需求,凝练形成“揭榜挂帅”重大技术需求榜单,现予以发榜。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要求
(一)“揭榜挂帅”项目牵头揭榜单位应按照“2024年泉州市‘揭榜挂帅’技术需求榜单”(详见附件)所列13个技术需求项目所规定的技术难题和攻关内容、预期技术目标、时限等要求申报。
(二)牵头揭榜单位必须与泉州市技术需求企业联合申报项目,揭榜单位与技术需求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揭榜单位负责技术攻关,泉州市技术需求企业负责科技成果承接转化。鼓励市内外科研单位共同组成联合体与泉州市技术需求企业联合申报项目。
(三)申请科技局资助经费不超过榜单规定的申请资助经费额度,技术需求企业的出资承诺作为揭榜方联合申报项目及签订合作协议的重要参考。若市科技局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项目揭榜方应与技术需求企业协商,自筹解决差额部分。
(四)牵头揭榜单位为企业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或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软件等行业企业规模参照工业企业。
2.2023年度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应达2.5%以上,并提供能体现研发经费投入比例的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下载网址:http://xmgl.kjt.fujian.gov.cn/qz.do)。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提供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需要提供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
(五)以下单位、个人不得作为项目揭榜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
1.经查询“信用中国”“信用泉州”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因严重失信行为列入泉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联合惩戒黑名单;
2.被列入安全生产失信名单;
3.违反科研诚信有关规定被处罚;
4.有到期未验收项目(立项时有到期未验收的不予立项)。
(六)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能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科研工作,项目完成时原则上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认定为泉州市第一至三层次的高层次人才不超过65周岁(高层次人才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有效期截止2024年7月1日)。
(七)申报材料应完整齐全,内容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3年申报项目的资格,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八)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4年7月1日,项目技术攻关时限按照榜单要求,需求企业技术成果转化结束时间(即项目结束时间)一般不超过2027年6月30日。
(九)申请书附件:合作协议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加盖企业财务章)、体现经营收入的企业上年度利润表(加盖企业财务章)等。
(十)“揭榜挂帅”项目财政补助资金采取分阶段拨付方式,项目立项后拨付50%,其余50%待项目验收通过后拨付。
二、申报程序
(一)注册。申报单位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进行注册(已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注册的用户,本次申报无需重新注册),获得单位用户管理账号及密码。
(二)申报。申报单位注册后即可通过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qz.do)填写并生成规范格式的申报材料,并上传附件(原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已经停止项目申报受理)。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9日17:30前(超过时间将不能提交申请书)。
(三)推荐与受理。各项目主管部门加强指导申报单位应用新系统进行申报,并负责网上审核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市属单位申报项目由本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部门审核推荐;属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理的,由县级科技部门会同所在地财政部门审核后网上推荐。市外科研单位揭榜时,推荐单位请选择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主管部门网上推荐截止时间:8月2日17:30前。
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受理截止时间(窗口受理时间):8月9日17:30前。
三、咨询与联系
(一)申报系统单位注册、人员审核和技术问题咨询:福建省海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1-87882011、0591-87862982;
邮箱:reset@kjt.fujian.gov.cn。
(二)各领域申报指南业务咨询,请联系市科技局对应科室。
1.高新科电话:0595-22579329
2.社农科电话:0595-22579361
附件:2024年泉州市“揭榜挂帅”技术需求榜单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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