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泉州市中试验证平台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泉州市科技局 时间:2026-09-04 16:40 浏览量:

  泉科〔2026〕115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石狮市工信科技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科经局,各高校院所,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我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验证发展,根据《泉州市中试验证平台认定管理规定》(泉科规〔2025〕1号),我市已于2026年7月公布第一批泉州市中试验证平台建设培育入库名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一批泉州市中试验证平台认定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已纳入第一批泉州市中试验证平台建设培育库的平台,培育期内按入库申报方案完成建设并正常运营,符合认定条件的,可申报认定。

  (二)已获批省级制造业中试服务平台的,可不经过入库培育,直接申请认定泉州市中试验证平台。

  二、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应于2026年11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二)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平台参照入库申报方案建设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出具推荐意见,并于2026年11月13日前将推荐函及申报材料汇总报送至泉州市科技局。

  (三)中央、省在泉企事业单位及市属企业、高校院所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泉州市科技局,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6日。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各申报单位对照《泉州市中试验证平台认定管理规定》第九条认定条件,填写《泉州市中试验证平台认定申报表》(附件),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材料应完整齐全,内容真实可靠。

  (二)初审。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平台参照入库申报方案建设完成情况进行初审,明确提出推荐意见并出具书面推荐函。市科技局对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的申报材料开展资格审查与条件复核,符合条件的提交专家组评审。

  (三)专家评审及现场考察。泉州市科技局会同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采取专家评审及现场考察的方式,对申报平台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提出拟认定泉州市中试验证平台名单。

  (四)公示及认定。经研究后,拟认定名单在泉州市科技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向社会公布,统一命名为“泉州市××(领域)中试验证平台”。

  四、申报材料

  (一)《泉州市中试验证平台认定申报表》(见附件)。

  (二)建成中试验证平台情况(包括平台建设内容(含所属中试线/平台功能及建设所在地)、各共建单位责任分工、中试设备基本情况(设备名称、型号、购买时间、购买发票编号、存放地点等)、平台核心团队成员信息(姓名、具体职责分工、专业领域等)、中试验证项目及收入情况(含项目名称、委托单位、项目金额、起止时间、成果产出、所用设备等)、中试成果孵化企业情况、平台可对外提供的中试服务内容。)。

  (三)与申报表内容及建成中试验证平台情况对应的佐证材料(包括场地佐证、设备清单及发票、团队(人员)情况相关佐证、中试验证项目合同及成果佐证、技术合同到账凭证、孵化企业佐证、管理制度文件等)。

  (四)省级制造业中试服务平台认定文件(仅直接申请认定的单位提供)。

  以上材料一式五份,加盖依托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五、咨询与联系

  联系人:小陈,联系电话:0595-28282813,18042420130。

  附件:泉州市中试验证平台认定申报表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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